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简单,且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不能按募集方式设立,而且在设立上的许多事务主要表现为股东之间的内部事务,如设立协议的签订、章程的制定和出资的履行均主要有设立人自己掌握。
2、有限责任公司较易于管理,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1至2名监事即可。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召集办法和决议的形成程序也较为简单。
3、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
4、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产账目无须向社会公开,易于控制商业秘密的泄露。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同,上市额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重要信息需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