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全球商业公司改革:《取消 GBL2 公司,修改税收政策》,于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
2018 年 6 月 15 日,毛里求斯总理兼金融及经济发展部长,发布《金融法修正案》,该修正法案于 2018 年 8 月 1 日正式开始执 行,主要包含如下三个方面:
一、 全球商业 1 类公司(GBL1)变化
1.对于全球 1 类商业公司 GBL1,不再签发 GBL1 执照,全部将改为 GBL 执照。
2.过渡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颁发的执照, 延续使用到 2021-6-30。 2017 年 10 月 16 日之后颁发的执照,只能使用到 2018-12-31。
3.任何主营业务拟发生在毛球境外的,且其主要的控制人/受益人,非毛球籍的,都需要向“金融服务委员会 FSC”申请 GBL 执照,并设立为全球商业公司 GBC。GBC 公司作为毛里求斯税务居民身份。
二、 全球商业 2 类公司(GBC2)变化
1.在 2019.01.01 正式废除全球商业执照 GBL2。改为“授权公司 Authorised Company”。
2. 过渡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前颁发的执照, 延续使用到 2021-6-30。 2017 年 10 月 16 日之后颁发的执照,只能使用到 2018-12-31。
3.任何主营业务拟发生在毛球境外的,且其有效管理机构也在境外,主要控制人/受益人也都为非毛球籍。都需申请“授权 公司”,由管理公司来执行申请,并管理“授权公司”,属于毛球非税务居民身份。
三、 税务政策的修改变化
1.原有的“海外税收抵免 DFTC”政策被废除,“部分豁免政策”将于 2019.01.01 正式执行。
2.“部分豁免政策”适用于所有在毛里求斯注册的公司。
3.“部分豁免政策”的实质性条款,需要等到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正常出台。
说明: 各位企业家,毛里求斯公司政策发生变化,注册日期在 2017.10.16----至今的毛里求斯公司,无论注册类型是 GBC1 还是 GBC2,都需要在 2018.12.31 之前转换为指定的类型。由于现在具体执行标准,“金融服务委员会 FSC”并未出台。先通知所有企业 家,务必知晓此事。一旦得到 FSC 的通知,我们会立即安排协助贵公司发生转换。
GBL 公司需要满足金融服务法 FSA 的实质的实质性要求包括:
①在毛里求斯或者经由毛里求斯开展核心业务创收;
②直接或者间接雇佣合理的、合格的人员开展业务;
③拥有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费用支出;
④雇佣持有 FSC 牌照的管理公司并接受其管理;
⑤接受来自于毛里求斯的管控。
FSC 规定下的 GBC 接受管控,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至少有 2 位以上的合格的毛里求斯董事;
②在毛里求斯开立并保持维护其主要运营银行账户;
③在毛里求斯的注册办公室持续保存财务记录;
④在毛里求斯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⑤董事会议至少有 2 位毛里求斯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