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塞舌尔当局出台了《2021 年国际商业公司(修订)法》。以确保其司法管辖区符合国际监管标准的要求。
IBC现需确保其相关会计记录备存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内,当中包括追溯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7年的历史记录,即自2015年1月1日起的所有会计记录。有关记录需于2022年2月6日的截止日期前递交塞舌尔公司注册办事处。
此外,根据公司法,由2022年2月6日起,法律实体必须遵守以下方式保存会计记录:
● 根据公司法第175 (1A)条,如果该实体是(a)控股公司(指该公司本身没有贸易或业务经营,但持有其他公司的权益或资产);及(b)非大型公司(根据《税收行政法》,指该公司的年度营业额相等或低于塞舌尔卢比50,000,000元),必须每年两次,将该公司的会计记录存放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 每年度上半年(1月至6月)的相关交易或营运的会计记录必须在该年7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而每年度下半年(7月至12月)的相关交易或营运的会计记录必须在翌年1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 虽然修正案要求法律实体每年至少两次将其会计记录存放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但请注意法例要求法律实体须持续(即在任何时候)保存其会计记录,并且必须随时应塞舌尔当局的要求向其提供相关的会计记录。
每个(a)大型公司及(b)非大型非控股公司都需要编制周年财务摘要。
根据公司法第175 (1B)条,大型公司及非大型非控股公司必须在该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准备周年财务摘要,及把该财务摘要存放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财政年度被定义为日历年,除非它被该法律实体更改。
“会计记录”,就法律实体而言,被定义为关于该实体的资产和负债、收支凭据以及有关销售、采购和其他交易的文件。会计记录采用多种形式,包括:
● 银行月结单
● 收支单据
● 销售/采购发票
● 代金券
● 产权文件
● 合同和协议书
● 分类账
● 会计记录需要以正本或电子形式保存。根据公司法第175(2) (2A)条,如果法律实体的正本会计记录保存在塞舌尔以外的地方,则该实体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注册代理人有关会计记录的存放地点。值得注意的是,塞舌尔当局保留要求法律实体提供正本记录的权利。
● 虽然会计记录必须存放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但不需要向当地公司注册处存档,也不需开放给公众查阅。
由2022年2月起,塞舌尔当局将进行现场合规审查,以确保法律实体在塞舌尔保存可靠的会计记录。
请注意,不合规将导致处罚及巨额罚款,每次违规的罚款由 2,000 美元至 10,000 美元不等。
我们需要采取的行动?
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开始整理塞舌尔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所需的会计记录。
另外,建议大家平时做好财务报表的记录保存工作(做账凭证单据留存并有帐表),而非到政府出台条例或抽查时才开始进行。
做账审计是企业最基本的税务合规事项,企业如果想要走得更远更稳,更要注意这些细小的合规事项,千万不要因小失大,造成损失影响企业声誉与业务的正常开展。